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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6日,市政府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在天津举行共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实验区备忘录签署仪式,确定合作共建事宜。
据了解,双方共建的目标是: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的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使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建设创业型城市。
双方共建的任务:将国家的相关规划、设想和思路,在天津先行先试。结合天津市实际,对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进行创新实验。将国家和各省市出台的新政策、新做法,以及研究成果、国外先进经验放在天津市进行综合实验。
双方共建确定了十项实验内容,主要是创新完善政策措施、金融支撑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建立创业服务市场化运作模式和国际合作机制;发展多样化创业载体、弘扬创业文化、鼓励农村创业;依托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发挥本市创业带动就业的聚集辐射作用。
据介绍,共建双方成立国家以创业带动就业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组长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担任,实验区工作由双方共同负责。
此外,天津还提出了衡量此项工作成效的6项指标。到2012年,全市要新增民营企业12万户以上,总数力争达到45万户;万人拥有企业数要从当前的300户增加到400户;新增民营企业存续一年以上的比例要达到80%;创业带动就业率要在2012年力争达到1∶6;大大超过国家创业型示范城市确定的1∶4的标准;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比例要从当前的20%增加到60%,毕业生当年创业率从1.8%上升到5%;城镇登记失业率要控制在3.7%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