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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监察部24日向全国通报了清查出的逾61万亩“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要求各地加大整改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从“边报边用”“未批先用”发展到“未报即用”,违法用地已经从“先斩后奏”发展到无视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斩而不奏”的地步,性质恶劣、危害巨大,必须迎头痛击,坚决打击。
“未报即用”性质恶劣,必须予以坚决遏制。2007年,国家开展“百日行动”,主要清理“未批先用”等违法违规用地。2008年、2009年,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当中,借机“圈地”“搭车”违法用地等现象露头,尤其是“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特别值得警惕。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说,以往,在违法用地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边报边用”“未批先用”等问题,“边报边用”和“未批先用”毕竟都报了,而“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根本无视法律和政策规定,性质恶劣。政府带头“未报即用”无视法律,直接危及政府的公信力。政府本来就应该依法用地,却公然无视法律,违法用地,大大损害政府公信力,使国家土地管理政策的执行者失信于民。
“未报即用”违法用地危害巨大,绝不能姑息迁就。“未报即用”是体外循环,影响宏观调控效果,扰乱土地管理秩序。由于“未报即用”游离于土地计划之外,打乱了供地秩序,有保有压的宏观措施难以有效地落实。徐绍史部长说,今年一季度,全国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案件宗数下降19%,但违法违规用地面积上升了23%,这还是一季度,二、三季度是施工建设的黄金季节,所以当前违法用地反弹压力很大。如果不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迎头痛击,必然冲击土地规划、计划管理,纵容规避审批的歪风,从而必然侵害农民合法权益。
“未报即用”违法用地主体是政府,查处必须落实到责任人。今年是正式实施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推出的土地管理问责制第一年,要把“未报即用”作为地方政府首长问责的重点。对“因公废法”要像对因私枉法一样坚决查处,毫不手软。近年来,土地违法违规形势总体趋于好转,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搞“对事不对人”。2008年与2007年相比,全国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宗数、土地面积、耕地面积分别下降37%、48%、55%,1530多人受到行政、党纪和刑事处罚。2009年,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宗数、土地面积、耕地面积又分别下降31%、33%和21%,但受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和刑事处罚人数升至1797人,看来,既要查事更要查人的威慑效果值得肯定,必须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