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十大藏书家、津门十佳书香家庭和十佳特色藏书人评选有关问题,活动组委会特作如下说明: 1.评选活动所指“藏书”,包括各个历史时期正式出版、私印本或稿本、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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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十大藏书家、津门十佳书香家庭和十佳特色藏书人评选有关问题,活动组委会特作如下说明:
1.评选活动所指“藏书”,包括各个历史时期正式出版、私印本或稿本、抄本图书、杂志、连环画,以及成卷宗或成册的纸质档案类资料,不包括中小学教材和教辅资料(形成完整序列者除外),也不包括属于“扫黄打非”内容的各类书刊。
2.关于藏书册数,考虑到不同时期出版物珍稀程度、历史价值不同以及收集的难易程度,特规定如下折算办法:1949年以前之线装本图书,每册按4册计算;1949年以前之其他版本图书,每册按2册计算。
3.参评十大藏书家、十佳书香家庭和十佳特色藏书人的个人或家庭成员,需要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并且藏书主体现存于天津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参与十佳书香家庭评选的家庭成员人数按户口簿计算。
4.本次评选活动将在天津与全国范围内,聘请著名的藏书家和历史学、社会学、文博学、文献学、图书学、传播学、天津地方史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顾问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以确保整个评选过程公开、公正、公平和科学合理。
5.本次评选将主要根据收藏者的藏书数量、藏书特色、藏书质量、藏书利用、藏书管理等几方面情况,综合进行评估考量。其中藏书特色方面,将对天津地方文献有所侧重。
6.参评者在评选过程中有任何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
7.有关未尽事宜,将由活动组委会随时补充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本次评选活动相关规定的解释权属于活动组委会。
拟参加天津市十大藏书家、津门十佳书香家庭和十佳特色藏书人评选者,请参照以下标准有选择地报名(不能兼报)。
1.藏书家:
⑴藏书总量15000册以上;
⑵有两个门类以上的特色收藏、专题收藏或系列收藏;
⑶有相当数量的精品藏书(具有珍稀性);
⑷出版有个人专著(含两人合著)或公开发表过文章(50篇以上或50000字以上);
⑸管理有序,便于利用。
2.书香家庭:
⑴藏书总量3000册以上;
⑵有一至两个门类的重点收藏方向;
⑶有一定数量的特色藏书乃至精品藏书;
⑷半数或以上的家庭成员出版有个人作品集或发表过文章;
⑸管理有序,便于利用。
3.特色藏书人
⑴有一个门类以上的特色收藏、专题收藏或系列收藏,并且形成规模(在该收藏领域内有一定完整性);
⑵特色收藏、专题收藏或系列收藏中有一定数量精品(具有珍稀性);
⑶对个人的特色收藏、专题收藏或系列收藏有一定研究(形成文章);
⑷管理有序,便于利用。(有关报名事宜见今日1版)王振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