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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紧密联系实际,自觉把科学发展观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融入到案件的审判、执行过程中,通过三项重点工作与该院实际情况相结合,努力实现工作新的突破。
一是司法理念求新求变。将落实工作与“司法规范提升年”建设相结合,科学谋划思想理念、管理水平、司法能力、调研能力、从优待警“五个提升”,进一步将法院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是深化能动司法。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和改进司法建议工作。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深化民事案件速调速裁机制。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三是坚持规范司法,强化审判管理,细化执法考评标准,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是加强调解工作。延伸司法调解工作触角,实现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提升矛盾化解新水平。
五是强化社会管理。严厉打击各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类犯罪;做好对缓、管、免人员的跟踪回访;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密切关注社会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全面提升对重大矛盾纠纷的处置能力。
六是抓好队伍建设,树立公正廉洁新形象。提高法院干警的办案能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完善各项廉政制度,从严治院。
七是突出保障民生,推出司法为民新举措。拓展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帮助弱势群体充分实现诉权;继续推行电话立案、假日法庭、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便民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