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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采取多种形式,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市社会管理创新推动会议精神的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抓好全市社会管理创新推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市社会管理创新推动会议结束后,于世平检察长立即主持召开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市委书记张高丽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市人民检察院还邀请南开大学朱光磊教授来院作专题辅导讲座,帮助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加深对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解和认识。市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和高丽书记重要讲话,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和干警的学习。
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会议精神特别是高丽书记的重要讲话,努力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结合学习深刻认识当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人民群众实现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肩负的重大责任,切实承担起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公平正义的大局观,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关键和基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司法环境。
二是抓好法律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市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活动的“两个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开展服务“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司法调研服务活动。5月10日,于世平检察长带队深入天津医药集团开展司法调研服务。六月上旬,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推动会暨“看亮点、学先进”活动,推动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在基层深入开展。六月底前,市区及滨海新区所属各基层检察院全部建立社区检察工作室,其他涉农基层检察院建立农村乡镇一级派驻或巡回检察工作室。突出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责任,明确法律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为群众服务的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乡镇检察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开展对农村“两委”的巡查工作,建立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检察工作的衔接工作,充分发挥预防犯罪的教育和防范作用,抓住重点、打造亮点、形成特色,不断提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水平。
三是抓好组织协调和推动。全市各级检察机关把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社会管理创新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检察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和推动,形成检察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听取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情况汇报,认真研究谋划工作思路,制定具体推动措施,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严格予以考评。各基层院注重发挥好直接办理案件、直接联系群众、直接服务基层的主体作用,紧密结合三项重点工作在加强法律监督上下功夫,在拓展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在争创先进检察院上下功夫。市院各职能部门结合专项业务工作,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思路、举措、经验和成效,切实发挥好指导和推动作用,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