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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中科院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陈宜瑜在全体院士大会上表示:坚决反对院士兼职过多、徒挂虚名和领取不当报酬,警惕道德失范。(6月7日新华网)
院士兼职、挂名和代言,若无关学术,且是为了循己私利,则有不务正业之嫌。它实质上,就是消费逻辑对学术的侵袭,利益至上的考量挤占了职业道德。
不难想象,当院士兼职泛滥时,院士头衔的学术价值在渐趋消解,形象也在自毁,最终势必祸及知识产品的可信度。而在权威崇拜的土壤里,“专家推荐”的营销符号可能会误导民众,损害公众利益。正因这些负面效应,“院士兼职”倍遭诟病。
中科院干部表态“反对院士兼职过多”,就是着眼于重申规范,起到现实纠偏之用。给院士乱评审、瞎指点,及出席礼仪性、庆典性活动“设限”,确能规避某些院士尸位素餐、见利越轨的行径,尊崇学术尊严,注重人格建设,令他们“有知有节,立范于世”。
但慷慨表态之下,仍有含糊其辞之处:何为“兼职过多”?“不当报酬”有明晰的标准吗?反对之后,又有怎样的问责措施,确保有规必依?概念界定的语焉不详,辅助条规的稀缺,使得禁令软如棉花,威慑力大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