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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记者张晓松)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有7个省级和59个省以下地方政府及开发区为吸引投资,自行出台税收减免和先征后返政策,或以政府奖励、财政补贴等名义将税收和土地出让金等收入返还给企业,涉及金额125.73亿元;有4个省级和10个省以下地方政府及开发区以购房补贴、购车补贴和人才奖励等名义,向2万多名企业高管返还个人所得税4.63亿元。
这是审计署2009年对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山东(不含青岛市)、广东(不含深圳市)、重庆、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市和大连、深圳2个计划单列市2008年度和2009年1月至6月财政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时发现的。
审计署13日以2010年第12号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公布了相关审计调查结果。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08年下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上述17个省、区、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障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调查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在预决算报表编制、收入征管和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发现了一些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