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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启明通讯员朱健邱淼淼)因停车占道问题,两名司机发生争执并相互厮打,一起小纠纷遂演变为一起刑事案件。日前,其中一名司机因故意伤害罪被南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3.5万元。
2009年12月6日13时许,河北省男青年宋某将驾驶的小货车停在本市南开区黄河道一居民楼下办事,恰好此时驾车回家的李某父子从该处经过,双方因停车占道问题发生争执,进而相互厮打。其间,宋某将李某左眼眉弓处咬伤。经报案,民警赶至现场,将宋某带至公安机关审查,并随后拘留。经法医鉴定,李某面部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在检察机关对宋某提起公诉的同时,被害人李某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法庭主持调解,李某与宋某及其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宋某一次性赔偿李某经济损失共计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