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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端午节将有不少人要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专家为劳动者进行解答。
根据本市发布的端午节放假通知,2010年端午节放假时间为6月14日(星期一)至16日(星期三)。6月12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6月14日(星期一),6月13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6月15日(星期二),6月16日(星期三,农历端午节)为法定假日。6月16日(端午节当天)为法定节假日,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6月14日至15日是休息日,单位可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以目前本市最低月工资920元为计算基数,日工资标准约为:920元÷21.75天=42.30元/日。那么6月16日的加班费至少为42.30元×300%×1天=126.9元/日;6月14日或15日加班费每天至少为42.30元×200%×1天=84.6元/日。如果3天都加班不调休,那么至少能拿到296.1元。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但是不给相应的加班报酬,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进行举报投诉。(记者姜艳秋通讯员崔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