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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近日,武汉市作出规定,今后将不再成片开发经适房,今后无论开发什么楼盘,都必须拿出一定比例做经适房和廉租房,这样“富人”与“穷人”混居,既可共同享受小区及周边交通等公共资源,又可保证房屋的质量,同时,可以避免“富人”与“穷人”之间在心理上产生隔阂。
我们当然希望这样的设想能够真正变成现实,并给穷人带来真正的惊喜。但是,这一听起来很美、很动听,也很正确的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到底有多大的可操作性呢?会不会成为一张美丽的画饼呢?
我们知道,决定穷人能否居住在“富人区”的首要条件,就是房价的水平。如果房价不能达到相当水平的“低”,穷人是不可能进入“富人区”的。而决定房价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地价及配套设施。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凡是供富人居住的高档小区,不仅地价很高,而且设施齐全,如果没有足够的政府政策扶持,开发商怎么可能将一部分商品房当作经济适用房来销售,又怎么可能提供一定数量的廉租房呢?而如果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那么,这些政策又怎么给到开发商的手上呢?哪些“穷人”能够享受这样的待遇呢?
要知道,在普通经济适用房的分配过程中,都会经常出现暗箱操作、私下交易、弄虚作假,甚至腐败等问题,一旦进入到“富人区”,这样的问题就更难避免了。
而事实上,政府在规定开发商必须开发穷人与富人混居的楼盘时,也不可能对部分土地实行市场招拍挂,部分实行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土地。这样,势必又在同一小区内形成穷人区与富人区两大阵营。即便可以这样做,高档的设施政府又如何给予开发商以政策扶持呢?会不会出现优惠政策被富人共同享受的现象呢?
同时,在高档小区建设一定数量的廉租房,那么,这些廉租房的产权归谁呢?是政府所有还是开发商所有。如果政府所有,政府以什么样的名义从开发商名下过户到政府名下呢?如果是开发商所有,这些开发商会按照政府的要求以低廉的价格租赁给穷人吗?假如这些开发商是外地开发商,或者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开发商,又如何处理呢?
更重要的,一旦在楼盘开发过程中实行市场化与政府化相结合的办法,可供暗箱操作、私下交易、权钱交易的机会也就增多了,如何监督,如何防止各种违法乱纪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也就成了一道难题。
所以,让穷人与富人混居的设想是好的,如何操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个听起来很美的举措,要真正变成现实,需要各种配套措施做保证。 (作者谭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