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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岁上下的一对小情侣,未婚同居后怀孕。考虑到自己微薄的收入难以应付养孩子的巨大开销,于是,他们在网上发帖欲卖孩子。很快,这个帖子惊动了公安部。市刑侦局五支队根据公安部转来的这一线索,会同公安北辰分局打拐办通过二十几天的网上排查,终于在孩子出生前找到了这对儿情侣。
5月11日,在互联网上一个“卖子”帖子中称,“有待产男婴,欲找合适的人家收养”。帖子称,要想“收养男婴”需要付1.5万元。
很快,这份“卖子帖”惊动了公安部。公安部迅速将这一线索转交市刑侦局。市刑侦局专门负责“打拐”的五支队第一时间与辖区的公安北辰分局“打拐办”取得联系,两部门民警联手对发帖人展开排查。
根据公安部转过来的线索,办案民警迅速来到发帖人发帖的网吧及发帖人回帖的另一网吧,但都没能找到线索。因这两家网吧都位于外来人口相对集中地区,排查如大海捞针。警方决定转换思路。
民警决定发帖称想帮朋友收养孩子。几天后,发的帖子有了回应,民警以网友的身份和回帖人聊了起来。回帖人自称叫阿强,21岁。在本市打工,几个月前,发现女友丹丹怀孕,已经三个多月了,无法做“人流”。每月工资不到2000元的他们,无法应付孩子出生后的开销,于是,萌生了“转卖孩子”的想法。
民警决定约他见面,商谈“收养”细节。商谈中,阿强见民警有怀疑,便将自己和丹丹的合影传了过来。他说,已有人付了1000元定金。民警称,可以付更多定金,但为对朋友负责,必须见面。最终,阿强答应见面。
6月11日,北仓附近的一家快餐厅,民警终于等来了阿强。经过比对照片,民警很快确认了阿强的身份,并将阿强带回刑警队。阿强称,前不久,他父亲在老家出了车祸,用钱的地方比较多。所以,他根本不敢把女友怀孕的事告诉家人。
阿强辩解称,他不是卖孩子,而是送给别人收养,帖子中标的1.5万元是索要的手术费、营养费。公安机关将此事通知了双方家长。截至发稿时,丹丹已由阿强的家长接回老家生产。鉴于阿强的错误行为被警方及时制止且尚未酿成严重后果,警方在对其进行训诫后,未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避免即将出生的孩子再次被转卖,办案民警要求阿强及其家长立下书面承诺,保证不将孩子转卖。同时,公安机关将定期进行回访。(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出卖亲骨肉也以拐卖儿童论处
阿强“出卖”自己的亲生骨肉是否也算拐卖儿童罪呢?承办此案的民警称,结论是肯定的。根据今年4月1日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本案中,阿强的行为如果不是被公安机关制止,他将直接构成拐卖儿童罪,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宫伟通讯员宋致强朱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