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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日前,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房安处下发了《关于做好汛期危险房屋查勘和解危修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汛期危险房屋的查勘、监管和解危修缮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天津市将重点对中小学校校舍、医院、厂房、菜市场等公共建筑和已列入危改计划暂缓拆迁的房屋,拆改主体结构的房屋,砖木、土坯结构等房龄长、结构简易的危险房屋,房屋外檐墙皮、阳台栏板等进行重点查勘。要对查出的危险房屋,逐处逐间建立档案,制定解危修缮方案,集中力量治理危险房屋,限期排险解危。对暂时无条件修缮的危险房屋,将采取观察使用、停止使用措施,保证市民住用安全。
据了解,根据2009年天津市既有房屋安全普查结果,目前,天津市严重损坏的房屋有1185幢,91.9万平方米,涉及1.7万户居民;危险房屋209幢,9.5万平方米,涉及1851户居民。(记者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