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王绍芳通讯员尹文静)日前,工商东丽分局12315申诉举报热线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购买的汽车因之前保养时未作记录,虽然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但却被商家拒绝提供保修服务。工商部门快速启动直通企业互动维权机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元。
据了解,消费者吴某在一经销商处购买了一辆五菱荣光汽车,商家承诺保修三年(或6万公里)。目前汽车尚在保修期但却出现故障。消费者称该车曾先后做过五次保养,可是售后部门均未按规定填写保养记录。现在商家售后部门却以该车之前未按规定进行保养为由,拒绝向消费者提供保修服务。工商东丽分局接到投诉后,发现被投诉方为该局消费维权二级直通互动企业,便当即启动直通企业互动维权机制。工商部门与该企业市场部、售后部门沟通联系,送达消费者申诉情况转办单。企业接转办单后责成专人立即与消费者联系约定具体时间到该企业进行检测维修。两日后,该企业反馈已对车辆进行检测,并根据故障情况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了后桥差速器总成。由此,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1600余元。
伴随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长,新问题逐渐显现。为此,有关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为爱车进行保养时别忘进行相关记录,以便日后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