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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绍芳通讯员左磊)记者从工商红桥分局了解到,近日该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接到一名消费者申诉称,其在某洗衣店清洗大衣(洗衣费20元),取衣服时发现大衣清洗不干净,要求该店重新清洗。但当他再次取大衣的时候,该店的服务员竟告知衣服找不到了,为此消费者要求赔偿。
分局接报后,迅速联系了洗衣店负责人,要求该店仔细查找消费者的大衣是否确实丢失。洗衣店的负责人在一周后回复,消费者的大衣找到了。消费者取衣服时发现大衣的两粒皮扣洗坏了,要求赔偿损失。消费者称该大衣为两年前花费2000元购买,要求洗衣店赔偿1000元。洗衣店只同意双倍赔偿洗衣费,并将皮扣维修好。因消费者无法提供购买票据,且未作保值清洗,增加了确定赔偿损失金额的难度。经工商部门调解,洗衣店最终同意赔偿消费者620元的损失,消费者表示满意。为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到有合法资质的正规洗衣店送洗衣物时,也应要求洗衣店详实细致地在洗衣清单上写明衣物的成分、款式、洗衣要求、洗涤方式,包括有无破损及损伤具体部位等事项,并妥善保管好相关凭证,同时根据衣物情况进行保值清洗,以免造成消费纠纷。据悉,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洗染行业协会制定的《天津市皮鞋(皮具、包)类保养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已于2010年6月1日起推广使用,它明确了顾客和经营者的权利义务,明确了“保值保养”,将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