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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部署大会,就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少平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和高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争创一流法院”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来谋划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廉政建设,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
市高院要求,要坚持把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法院工作的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方式,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整体上水平。要努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使之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以一流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一流的队伍建设,以一流的队伍建设促进一流的审判工作,努力实现“争创一流法院”的奋斗目标。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党员干警不断增强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各项工作上水平。
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扎扎实实地抓好活动的每项工作,市高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院党组全面负责,党组书记、院长李少平任领导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监督、随机抽查等有效方式,及时了解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与此同时,围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搞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信息、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