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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首家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近日在西城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检察官办公室今后将承担起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重点人的管控,化解矛盾,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
记者在现场看到,检察室在西城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专门设有一间办公室,挂牌办公。今后,西城检察院的2至3名检察官将时常驻守在这里监督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通过开展重大节假日、重大敏感时期的安全防范检察,加强对重点人的管控工作。
此外,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要对矫正对象的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矫正对象的考核和奖惩进行检察监督,在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的控告、举报和申诉,构筑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绿色通道。
据介绍,社区矫正工作在部分省市试点后,今年在全国全面试行,检察机关承担着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职责。由于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就在社区里,因此更加贴近基层,更加亲民、便民、利民。
相关链接社区矫正对象,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在监所外执行刑罚的罪犯,包括: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五)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记者孙莹通讯员卞增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