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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一个签名,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燕变得像个“话痨”。
他喋喋不休地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讲述这个签名的“前世今生”,并且坚持要得到一个“正式而透彻”的说法。然而,4年下来,尽管他东奔西走,得到的说法却要么不正式,要么不透彻。
为此,肖燕不但举报了他所认为的“签名者”,也举报了没有给他“正式而透彻”说法的调查者,这些调查者包括纪委部门。
在肖燕看来,一件原本简单的事情,调查来调查去,到了今日,更显得迷雾重重。
一笔钱不翼而飞,签名显示被代领事件缘起于2004年。这年年底,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律系兼职系主任孙笑侠询问时任法律系执行主任的肖燕,说自己一直没有领到过兼职酬金。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由浙江大学和杭州市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共同发起创办的独立学院。该院的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一度由浙江大学委派。
孙笑侠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并被聘为城市学院法律系兼职系主任。2002年10月,城市学院给各兼职系主任办理了建设银行的信用卡,并附了联名的存折(存折和信用卡连同信用卡密码被放入同一个信封内——记者注),用于每月发放兼职系主任的酬金。在发卡时,孙笑侠的卡内已有5000元,以后每月存入约1000元。
但孙笑侠一直未能领到酬金,便去问实际主持工作的肖燕。肖燕说自己也不清楚,于是去问城市学院党委书记邹晓东。邹晓东当即把城市学院组织人事部部长周兆农找来询问,周表示这笔钱肯定有,但是这笔补贴是否发放,以及由哪个部门发放已经记不清了。
城市学院对此进行了调查并询问了银行,蹊跷的是:给孙笑侠卡上打的钱,自2002年12月4日起,一直有人在自动柜员机上按月取款;到2003年11月3日后,取款人改用存折在杭州市建设银行湖墅支行柜台按月取款。到调查时,该款已经被取走了几万元。
城市学院于是向杭州市拱墅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经侦大队来城市学院调查了一段时间,但是,由于银行监控录像已经被定期删除,没法找到取款人,案件因此停止了调查。
肖燕说,根据办案民警的说法,作案人就在城市学院内部。因为每次在补贴发放后一两天,作案人就会准时取钱。而警方开始调查之后,作案人就按兵不动了,甚至警方让城市学院往卡里打钱,想“钓鱼上钩”,作案人也没有上当。
此案查到这里,基本上陷入死胡同,谁都以为会不了了之。然而,2006年4月,城市学院财务部原部长王兴荣在档案室里突然发现一张交接单。这张交接单正是2002年年底城市学院发放兼职酬金的信用卡交接单,上面有时任组织人事部副部长郭中华的签名,证明是由郭中华领去代发的。
王兴荣很快找到了郭中华,郭中华也找到了当时签领这批信用卡的清单。如此一来,真相似乎就要大白了,因为在清单上的法学系孙笑侠一栏中,签名人即为领卡人。
但令所有人惊讶的是,这一栏的签名是“肖燕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