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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研究》课题提出 应明确住建部主管城市综合管理
《中国城市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报告在此间发布,住建部批准立项的该研究课题提出:国务院应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城市综合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据介绍,我国当前的城市管理体制,在中央政府一级从未进行过系统研究和政策设计,导致各地情况五花八门。该研究报告提出了城市综合管理的体制思路:将城市综合管理核心职能的行政许可、管理服务、社会教育、行政处罚等职权归并到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利用高位协调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赏罚体系;利用公务协助机制解决责权不一致、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利用志愿者组织团结社会力量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机制。
报告认为,城市综合管理体制的建立,必须在城市政府之下设定两个权力层次:一是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二是城市综合管理局。前者统筹协调,后者具体执行。
项目共同主持人独立学者罗亚蒙介绍,住建部“三定”方案,已经明确把城市管理的职责和体制决定权交给城市政府,但住建部城市建设司的指导职责几乎全部是城市管理的内容。根据城市管理内容的相关度和历史惯性分析,国务院组成部门中,住建部职能与城市综合管理的相关性最强。因此,研究报告建议,国务院应明确住建部是城市综合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相应地,省(市、区)住建厅是负责本省城市综合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据悉,上述研究报告收入了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罗亚蒙说“和谐城管”》一书。
课题发布会期间,来自全国各地的39位城管执法局局长,还联名发表了《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城管倡议书》。 (秦力文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