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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杜琨)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正式成为第二批试点城市。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充分发挥业务领先优势,在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和各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截至试点扩大当日,已为多家企业累计叙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超过300万人民币,有力推进了天津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跨越式发展,持续领跑市场同业。
据了解,伴随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政策出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所涉及的境外地域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极大地促进了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是顺应国内外市场和企业对人民币作为国际支付手段的需求,有利于促进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发展;有利于企业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规避汇率风险,简化跨境贸易手续,降低交易成本;也有利于银行拓展业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巩固与企业的业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