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简要内容:今天(29日)上午,天津市红十字会与天津市卫生局将联合召开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推动会,成立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以及市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市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对全市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统一管理,这也标志着天津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正式启动。 |
天津北方网讯 6月29日电:今天(29日)上午,天津市红十字会与天津市卫生局将联合召开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推动会,成立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以及市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市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对全市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统一管理,这也标志着天津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正式启动。
天津市作为国家确立的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将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今后本市的人体器官捐献者信息都将汇总到设在市红十字会的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登记到人体器官捐献者资料库和受者资料库,科学组织器官的捐献、获取与分配。
天津市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将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并配备人员,招募组织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逐步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二是积极开展宣传动员,争取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关心,营造一个拯救生命、捐献光荣的社会氛围。三是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人体器官捐献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激励机制,促进人体器官捐献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书面登记自愿捐献 移植过程进行见证天津市民可以书面向所在区县或社区红十字会提出自愿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也可直接到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进行捐献登记,或者由红十字宣传器官捐献志愿者在医大总医院、一中心医院、医大二院、三中心、四中心、五中心、人民医院、天津医院、环湖医院9家经常接收危重患者的三级医院发现潜在捐献者。
如果潜在人体器官捐献者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则由志愿者帮助完成捐献手续,公证相关资料,并报送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经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确认,将捐献者相关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当完成登记的捐献者在临床上达到待捐状态时,由捐献者所在的医院进行医学检查,所在医院志愿者将捐献者的相关信息报送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由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通知本市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进行人体器官获取,市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根据人体器官捐献标准进行判断,确保有效捐献,最后按人体器官获取标准进行器官切取并保存。
捐献的器官由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原则进行分配,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将对器官捐献和移植的过程进行见证。
捐献者可获困难救助 为亲人建立缅怀场所红十字会还将开展困难救助和缅怀纪念工作,对于家庭条件困难的捐献者,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对捐献者生前的医疗欠费问题可协调医院予以一定程度的减免,对器官捐献者的家属进行困难救助,由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根据市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制定的救助标准,拟定救助方法,报市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审批后实施。市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还将协调有关部门规划建立纪念碑、纪念林、纪念馆或纪念网站等,缅怀和纪念器官捐献者。
捐献范围捐献的范围包括细胞捐献,角膜、骨骼、皮肤等组织捐献,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等器官捐献和遗体捐献。其中细胞捐献、组织捐献、器官捐献为保证器官的功能与活性,必须在几小时之内尽快移植到接收者体内并恢复血液供应。(记者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