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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启明通讯员邱淼淼)见姐夫与母亲为财产问题争执起来,一男子心生不满,冲动之下,挥拳将姐夫打成轻伤。日前,该名男子已被南开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
2009年10月27日19时许,本市无业男子阚某在其家中,因不满姐夫张某与其母争执财产问题,与张某发生口角并厮打。阚某挥手打在张某面部,造成张某右耳鼓膜紧张部下部梭形穿孔,左侧面部皮肤挫伤。后经法医鉴定,张某右耳鼓膜穿孔的损伤程度为轻伤;面部软组织损伤为轻微伤。案件审理期间,经法庭主持调解,被害人张某与被告人阚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阚某一次性赔偿张某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