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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内容:自今天(1日)开始,《侵权责任法》将正式实施,医疗损害责任有了新的说法,比如医院不得“过度诊疗”、妨害医务人员工作要承担法律责任等,这对处理医患纠纷将产生重要影响。 |
天津北方网讯 7月1日电:自今天(1日)开始,《侵权责任法》将正式实施,医疗损害责任有了新的说法,比如医院不得“过度诊疗”、妨害医务人员工作要承担法律责任等,这对处理医患纠纷将产生重要影响。记者昨日从天津市多家医院了解到,在聘请法律专业人士为医护人员进行培训的基础上,各医院都要求医务人员今后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和规范执业行为,在急诊和抢救室设置隔帘确保患者在抢救过程中的隐私不被窥探;病历写错字修改后要专门标注,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同时,加快推行临床路径,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及治疗。
医院观点:《侵权责任法》赔偿标准提高多家医院医政科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侵权责任法》中规定患者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损害,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要承担侵权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等。除此之外,《侵权责任法》还对医疗损害的归责原则和赔偿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前处理医疗损害都是举证倒置,即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今后则是由患者就医疗机构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在赔偿标准方面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赔偿的范围及标准都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要高。
应对措施:三个方面减少医疗差错记者从中心妇产科医院、四中心、胸科医院等医院了解到,各医院已采取措施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以减少医疗差错。
在手术方面严格执行手术确认、手术部位标示等制度,在手术前严格核对患者身份、疾病、手术类型、手术部位等信息,用特殊笔画清手术部位,并在术前对患者认真评估。一旦发现检查不充分、化验值异常、存在影响术后效果的并发症等情况,及时暂停手术,待患者条件许可再行施术。
在病历书写方面,要求医护人员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画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在保护患者隐私方面,做到在放射科划分患者更衣区域,设置更衣间、屏风或隔帘;超声和心电检查室应设独立房间或配备隔帘,操作过程中注意保护被检查者的隐私;急诊和抢救室也设置隔帘,确保患者在抢救过程中的隐私不被窥探。(记者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