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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有读者打进本报热线反映,一些交通参与者自恃“潇洒”而不顾安全,一公交车司机吸烟单手驾车,一司机则在驾驶过程中将脚伸出车窗外,还有的电动车“功能强大”……这些行为既不文明,也易引发交通危险。(记者冯琳通讯员杨毅王栋)
拍客一:项鹏153××××2354
画外音:“自在行车”
时间:6月28日6时46分
地点:南京路曲阜道交口
违法:驾车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
处罚:罚款100元
交警点评:公交车驾驶人把胳膊伸出车外弹烟灰,单手驾车视乘客安全于不顾,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拍客二:卓萱151××××2575
画外音:“错位了!”
时间:6月19日16时35分
地点:外环线
违法:机动车行驶乘坐人员身体伸出车外
处罚:罚款50元
交警点评:车辆行驶中驾驶人居然把脚探出车外,增加安全隐患。
拍客三:顾文杰130××××3759
画外音:“你依我靠”
时间:6月20日8时06分
地点:紫金山路
违法: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
处罚:合并罚款40元
交警点评:电动自行车不仅载人还搭载超高货物,使车辆重心偏移易发交通事故。
拍客四:张琦文133××××5642
画外音:“挎斗儿”
时间:6月27日13时28分
地点:环岛西路
违法: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驾驶非机动车牵引车辆
处罚:合并罚款40元
交警点评:电动自行车本不允许载人,该车不仅违法载人还牵引小推车增加了危险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