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7月1日,广东江门官方回应了公众对廉政公积金制度的质疑。回应称该制度是一种制度探索,不是变相提高福利。此前江门宣布将从7月1日起实行“廉政公积金”制度。如公务员5年内未有违纪行为,将可兑现累积金额的70%(7月1日《新华社》)。
广东江门官方看来是铁了心的要推行“廉政公积金”了,从官方的回应中实在难以自圆其说,各媒体各种观点的评论以及网上99%以上的声讨对于江门官方来说似乎都是误解,还搬出了新加坡、香港等地“国际接轨说”来为自己找理由,不仅仅只是荒唐,甚至有些下作了,新加坡香港等地腐败现象是很低,是因为人家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和强有力执行力度作保证,这些不接轨,反把人家都以经废止的薪廉制度拿来,不仅让人想起了我们的商业银行,收费制与国际接轨,就是不去于人家的服务质量和软件设施接轨。所辩解的不是“变相福利待遇”更是经不得任何推敲,公务员廉洁从政同普通群众遵纪守法一样是基本,违反了理应受到处罚,正常的工作收入之外,又增加了一笔“廉政公积金”,这不是巧立名目的变相福利又是什么。
政府每年拿出2000万“廉政公积金”,这笔钱很难讲花的名正言顺,是否符合公务员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五邑大学政法系教师、法学博士王继远认为廉政公积金制度的制定是有法律依据的,前提符合现在提出的优化、明晰公务员工资制度,适用于公务员。我看其实未必,这么大一笔开支有没有经过人大会议表决,有没有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符合现在提出的优化并不代表就可以无限制的用政府的钱来“收买”,明晰公务员工资制度,适用于公务员的理由更为牵强,其实就是巧立名目加工资。
一些评论认为,如果公务员可以有“廉政公积金”,那政府也就应该为公民设立“守法公积金”这其实就是一个道理,当然政府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力度,要比对官员的监督手段利害的多,震慑力也大,一般群众不敢轻易犯罪,设立公民“守法公积金”是没必要,不过,真要是加大力度反腐倡廉的话,倒不妨把那2000万“廉政公积金”改变为“举报公积金”,对举报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的举报人实行重奖,古人有曰“重奖之下必有勇夫”,说不定可以促使举报成为一种产业,这对腐败现象的震慑力,要比“廉政公积金”大许多倍,致使举报无处不在,贪污受贿者一定会惶惶不可终日,欲腐败者更会胆战心惊,更可贵的是国家这个“项目”绝对不会是赔本买卖,这对推动公务员廉洁从政效果和效率恐怕都是空前的,江门为什么不去探索,反假惺惺推出这项“廉政公积金”,名曰“是为了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务员队伍更好地履行廉政勤政的责任,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腐败。”以笔者看来不过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多往自己腰包里装点银子罢了。
有句话叫着“民意不可违”,不知道江门市的官员这几天有没有注意到媒体的评论和广大网友的跟帖,从官方的回应来看,想必是看到了一点,只是回应的态度像是出了点问题,并没有改过的意思,反引据论点百般来涂抹,像是“躲猫猫”又像是“我是领导”,破绽百出又难以自圆其说的涂抹结果就是越描越黑,最后反把自己假反腐真腐败的面孔给暴露无遗。作者:朱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