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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雷风雨)今起三年,本市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还迁安置等用地将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七成。记者从主管部门获悉,按照本市新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本市将通过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住房建设用地的有效供应,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从而有效抑制房价过快增长。
根据实施意见,从今年开始,本市积极增加住房建设用地的有效供应。市规划部门会同建设、国土房管部门抓紧编制2010年至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确保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还迁安置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明确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并分解到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明确套型结构比例等控制指标要求。同时,在建设用地供应上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搭建银行与企业的交流平台,引导商业银行开展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定向贷款。鼓励国有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