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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遇冬通讯员刘连生)二人结伙偷煤后隐姓埋名,后因落网同伙举报,另一人被抓获。日前,二人分别因盗窃罪获刑。
2008年11月至2009年1月间,赵某、彭某伙同他人先后6次盗窃铁路运输的块煤53吨,总价值34300元。案发后二人藏匿起来,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赵某为了逃避公安机关侦察,以其哥哥的身份应聘到自然博物馆做了保安。彭某则买了一辆二手面包车干起黑出租。不久后彭某经群众举报落网,为表悔罪,彭某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赵某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彭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应认定为立功,遂分别以盗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彭某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