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瞭望》文章:慎防民主生活会“变味”
只有让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人无得失牵挂和后顾之忧,才能使民主生活会起到实效
“又要开民主生活会了,又得说一些违心的话,听一些无关痛痒的话。”6月中旬,北京市某机关一位领导干部私下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抱怨。
根据中共中央1990年印发的《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的若干规定》,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7月底以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翌年1月底召开”。
作为党内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活动制度,民主生活会一贯被视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大法宝。
但本刊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不少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质量并不高。只谈成绩、不谈问题,或者大张旗鼓谈成绩、轻描淡写谈问题,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了表扬与自我表扬。甚至不管班子问题有多严重,相互之间总是讳言批评,最多是“提点希望”,偏离了民主生活会的本意。
评功摆好的“集体按摩会”北京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机关领导干部告诉记者,在有些民主生活会上,也有人提意见,但多无关痛痒,或明贬实褒,比如“批评”领导“有时对同志要求太严”、“干工作不注意身体”、“忙工作不顾家”,等等。
在他看来,部分领导干部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是在制度的约束下才开。“有时就是以提高认识为名,找几个文件,轮流念念,自我总结,没有触及灵魂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最后安排人写个材料上交了事。”
有被访者还提到,一些民主生活会被开成了“牢骚会”、“诉苦会”,领导班子成员不愿敞开思想剖析自己,“在这样的民主生活会上,能听到的就是发牢骚、诉苦恼,找客观原因,唯独不讲自己存在的问题。”
此外,本刊记者了解到,有些民主生活会并不民主。会议一开始,“一把手”就抢先发言作报告,讲得天马行空,容不得别人插话,更不给别人留发言时间,活生生一个“报告会”、“家长会”。
按照上级党委(党组)成员参加下一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有些单位和部门的民主生活会上,虽有上级领导参加,但这些领导通常只说些“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之类官话套话。
上世纪80年代,中央以成文规定的形式,首次建立全党统一的民主生活会制度。1992年10月18日经党的十四大通过,在党章中首次载明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并沿袭至今。
据中央党校党建专家叶笃初教授介绍,民主生活会是专为担任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所设置的,即领导干部在参加党的支部、小组生活之外,还必须定期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但近年来民主生活会病象滋生,有些人对此颇多针砭,有的担心‘渐流形式’危险。”
受访专家认为,民主生活会需要有真诚、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如果不能营造开展积极思想斗争的良好氛围,变成相互评功摆好的“集体按摩会”,暴露出动机不纯、思想不纯、党风不纯,是新形势下作风腐败的一种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