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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内容:昨日获悉,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婚姻收养登记机关服务标准化建设意见》。婚姻登记服务性收费应在当地物价部门进行核准或备案,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上墙,有偿服务项目实行群众知情自愿选择,收费服务项目一律为当事人开具正式票据。 |
天津北方网讯 7月5日电:昨日(4日)获悉,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婚姻收养登记机关服务标准化建设意见》。根据《意见》,婚姻收养登记机关办公场所要有独立场所,办公总面积不得少于120㎡。同时,将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婚姻登记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上墙,有偿服务项目实行群众知情自愿选择,收费服务项目一律为当事人开具正式票据,当事人要在正式票据上签字。
结离婚登记室分设私密空间根据要求,婚姻收养登记机关场所内要分设候登室(区)、婚姻登记室(区)、结婚颁证厅、档案室。在登记机关入口处要有醒目的且符合民政部规范的标识牌,各室(区)门前要设有明示牌。而且候登室(区)配有桌、椅、笔和表格填写范本,有条件的可配备叫号机。同时提供必要的活水洗脸盆、梳子、镜子。
据介绍,结、离婚登记室(区)分设,登记区域有相对独立的私密空间。室(区)内要有国徽、国旗,登记桌与会议桌同高,当事人和登记员相对平坐。登记员要配有电脑、身份证读卡器和打印机。此外,颁证厅要设颁证台,并配置供亲朋好友参加颁证仪式的座椅,有条件的可以配置LED电子屏幕;厅内灯光采用暖色调,灯光亮度要与颁证气氛相适应。
登记员禁止吃拿卡要乱收费今后,婚姻收养登记员应是行政编制或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天津市民政局正式培训取得登记员资格证。婚姻收养登记员要佩戴全市统一配发的婚姻登记员标识牌,每天提前10分钟到岗。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机构要与婚姻收养登记实行人员、场地、收费三分开。
此外,各登记机关至少设置一部在“114”能查询到的群众咨询电话并公布。群众有举报要及时认真查处,严禁收受贿赂、弄虚作假,违法登记,禁止借机吃拿卡要。禁止虚高抬价、乱收费现象。
登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婚姻登记机构的候登区,还要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办法》等法律法规,供当事人免费查阅。发放一次性告知单,将登记的路线图、登记的审查要件、登记中的法定程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次性告知。
不仅如此,婚姻登记工作程序、收费标准、登记人员及岗位职责、投诉及监督电话等都要上墙公示,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价格必须公平合理。婚姻登记服务性收费应在当地物价部门进行核准或备案,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上墙,有偿服务项目实行群众知情自愿选择,收费服务项目一律为当事人开具正式票据。(记者单学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