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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郑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市卫生局日前发出通报,明确商品标注的“×××津卫防保健字×××号”均非其审批许可的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此同时也表示,标注此批准文号的产品不是保健用品更不是药品,是个别企业用以误导消费者的一种方式。
据市卫生局通报中称,标注为“×××津卫防保健字×××”文号是卫生学评价报告书的编号,不是保健用品的批准文号,就审核内容来看,也只是对产品在正常使用下是否会对人体有害进行评估。记者又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的确有一些商家用此批准文号误导消费者,让人认为其产品已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合格。如一些并非药品的“药贴”,其外包装上往往标着这种文号。市食药监局管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正确识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和普通商品,防止被误导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