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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活动中,天津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总队有针对性地将真心帮扶、热情服务融入预审工作当中,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预审监管总队在办案过程中注意发现经济社会领域中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千方百计地缓解矛盾、化解纠纷,协助解决排除隐患。今年初,西青区某重点工程工地发生一起命案,嫌疑人投案自首。此案发生后,引起工人恐慌,不少人离开了工地,造成施工进度严重滞后。针对该情况,预审民警首先与企业负责人沟通,提醒他们做好安抚工作,同时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向工人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并告知案件已经告破,让他们安心工作。由于疏导及时,工人的情绪渐渐稳定,工程建设很快恢复正常。
在办案过程中,预审民警还力所能及地帮助涉案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帮扶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预审民警包前辉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发现嫌疑人孟某情绪十分消沉,思想压力极大,存在时供时翻的情况。经进一步调查,包前辉了解到孟某的妻子患有精神病,而孟某的父母早已跟儿子断绝来往。由于担心年仅10岁的女儿无人照顾,面对讯问,孟某产生了强烈的畏罪心理。
获悉情况后,包前辉立即向大队领导作了汇报。之后,大队领导与包前辉一起多次到孟某的父母家走访,通过反复劝说,老人最终同意抚养孩子。此外,通过与孟某女儿所在学校协商,校方表示可以减免其学杂费。大队领导与包前辉还与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协调,为孟某的女儿申请了低保。当预审民警将上述情况告知孟某后,孟某感激涕零,一再表示认罪服法,此案最终圆满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