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沈阳市27名有丰富经验的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导被聘任为8家省级医院和18家市级医院及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的安保工作副院长,指导医院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打击“医闹”。(7月4日《中国青年报》)
时下,看病难,看病贵,服务差,医疗资源分配严重不均衡,已是一个社会共识。医疗纠纷不断增加,医患矛盾不断激化,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很多医院不是以救死扶伤为天职,取而代之的是“经济创收”。很多人会有这样的遭遇:去医院看病,医生会让你做各种检查,有的检查甚至于病情毫不相干。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有个儿童进医院看病,竟然被要求做妇科检查。在以药养医的体制下,医院要价虚高,有些医院为了维持高利润,在处方上竟然用“暗码”,防止患者到医院外拿药。
由于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等,患者一般是谨遵医嘱的。可是,有些医生正是利用这种优势,开高价药,且种类繁多,相反,对病人的“望、闻、问、切”少了,没仔细看就敢开药、打针、甚至让住院治疗。治个小感冒要花掉几百元甚至上千元,是比较常见的。因此,这就会产生医患之间的严重不信任。在医疗纠纷解决程序繁琐化,成本大,医患产生信任危机的语境下,“医闹”成为患者和家属选择的主要维权方式。甚至出现了“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尴尬怪圈。在此环境下,“职业医闹”应运而生,帮患者闹医院竟然成为一种职业,这在世界上都是极为罕见的。
在我国的医疗纠纷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仅占一程。并不是患者及家属不想通过正常途径解决,而是太艰难,成本太大,效率太低,时间上也等不起。比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做医疗事故鉴定是必须的,可是由于鉴定方与医院本身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都属卫生系统,有人说这是“哥哥鉴定弟弟”,公信力很容易遭受质疑。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医患纠纷是不通畅的,这是患者及家属采取“医闹”方式解决纠纷的主要原因。那么,要解决医疗纠纷,减少医患矛盾,需要多管齐下,对当前屡受诟病的医疗体制进行改革,彻底摒弃“以药养医”。同时,应该建立畅通、高效、公正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重建医患信任。
然而,沈阳市这些医院的做法,明显是用“硬手段”解决,压制医疗纠纷,选择了“强堵”而不是“疏通”,更没有从根本上减少医疗纠纷。
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公权机关,是社会“公器”,属于政府部门,也就是说,他们姓“公”不姓“私”,享有公信力。倘若公安机关与医院“联姻”,成为医院的“私器”,成为医院震慑患者,压制患者家属的“帮手”,那么原本单纯的医疗纠纷或医患矛盾就会演变成患者、患者家属与公安机关甚至政府的矛盾,会成为危及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丧失公信力,会引发“蝴蝶效应”,信任缺失导致各种社会问题更加复杂,更加难以解决。所以,防止“警察家丁化”,捍卫其公共性质十分必要。显然,公安机关领导兼任医院副院长,是由一个错误走向另一个错误,是“抱薪救火”而非“釜底抽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