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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读者何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于今年3月份委托天津一家拍卖公司拍卖自己收藏的5幅书法、字画,6月2日在该公司举办的公开拍卖会上,其中3幅作品现场拍卖成功,按约定,一个月后领取拍卖价款,但事后该公司称仅有1幅作品拍卖成功,其他4幅作品均流拍。一锤定音的事情缘何事后“赖账”呢?记者调查后才得知,其中有个拍卖行业“请托”的潜规则。
何先生介绍,自己有收藏字画的爱好,今年3月29日,他将自己收藏的5幅书法和字画作品拿到天津瀚雅拍卖有限公司,委托该公司进行公开拍卖,双方当即签了“委托拍卖合同”。6月2日,瀚雅拍卖公司举办拍卖会,何先生也到场参加,在拍卖现场何先生的3幅作品成功拍卖,当时何先生非常高兴。回家通过查询瀚雅公司的网上公告,得知这3幅作品确实成交。何先生就等着到日子领取拍卖价款了。
可是,马上到了领款的日子,瀚雅拍卖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来电话通知何先生,那5幅作品仅1幅拍卖成功,其他都流拍了,仅能给1幅画结账。何先生不服,自己在拍卖现场明明看到有人举牌,并拍卖成功另外两幅作品,怎么变成流拍呢?他找到该公司经理,该经理表示,举牌的买主是公司自己人,也就是他们找的“托”。何先生表示,自己与该拍卖公司素昧平生,为何要为自己找“托”呢?再进一步交涉,该公司称,那两幅画因低于何先生的“保留价”流拍了。何先生认为,拍卖讲究的就是诚信,一锤定音不能反悔。瀚雅公司作为拍卖公司,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为什么总是出尔反尔,让人不能理解。
7月2日记者在天津瀚雅拍卖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拍卖结果查询得知,何先生提供的3幅作品显示成交,价格与拍卖现场当日成交价格一致。随后本报与天津瀚雅拍卖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一位负责人解释说:“我们拍卖低于双方签订的‘合同价’就不能卖。在拍卖时,价格可能低起,也许有我们公司的人要‘托’一下,那是为了场面好看。但低于‘合同价’我们没权利卖,这是行业惯例,找谁也没用。”而对于该公司网上公告的拍卖结果,这位负责人同样解释说:“没有100%准确的,都有水分,你去查查,全国都这样。这也是行业惯例。我们没有必要骗他,又没收他1分钱,该解释的都解释了,他还要纠缠,没有道理。找媒体干嘛?让他上法院。”
何先生对瀚雅公司的解释很生气,他说:“拍卖师一旦落锤,就意味着成交了,不能反悔,这是最起码的道理,人人都懂,《拍卖法》也有规定。如果没达到合同价,拍卖师可以不落锤,何况低于合同价我也认可了,且能给付我拍卖款的那幅画也低于合同价,而达到了合同价的那幅书法,却解释成流拍了,他们自己都自相矛盾。我曾参加过其他拍卖公司的拍卖,都遵循这样的原则,而瀚雅却把如此严肃的事当儿戏,令人不解。”
7月4日,何先生再次查询该公司网上公布的拍卖结果时,已经进行了删改。(记者梁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