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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职工劳动报酬问题已经成为经济转型中的重要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乃至社会和谐稳定。
天津北方网讯 回顾我国30多年来收入分配历史,特别是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历程,主要经过了三个历程:一是确立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理论,明确并适时调整了分配原则;二是我国工资分配管理体制实现重大转变,宏观调控体系初步形成;三是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改革创新,现代薪酬制度初步建立。毋庸置疑的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增长和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的提高。但是,近年来普通职工收入增长缓慢、收入差距过大始终作为社会的突出问题桎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不利于改善民生同时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经济学中的“库兹涅茨曲线”理论,在经济发展到某一个点,一定会有一个跳跃,这个跳跃首先就表现在对职工的保护上,只有完成了这个跳跃,社会才会往前进一大步,而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重要转折点,从我国经济发展的运行轨迹来看,加大对国民收入结构的调整自然就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要的切入点。
劳动报酬比重下降是居民收入分配偏低的主因
首先,我国GDP初次分配格局存在失衡。以工资为主的劳动报酬在GDP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断降低。在初次分配中,GDP由工资、利润、税金三部分构成,在GDP一定的情况下,职工所得工资,企业所得利润及政府所得税金呈现出任何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的此消彼长关系。数据表明,全国职工工资占GDP的比重,由2003年的13.3%下降到2006年的11%左右,在3年的时间里,就下降了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职工报酬在GDP中的比重也在逐年下降,1990~2006年,其占GDP的比例从1990年的53.4%降低到2006年的40.6%,16年降低了12.8个百分点,利润侵蚀工资的现象可见一斑。相对于工资和劳动报酬,各级政府的税收收入和以税收为主的财政收入也在快速增加,近几年增速平均超过了20%.2007年,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更是创出新高,全国税收收入共完成4.94万亿元,增长幅度高达31.4%,全年政府财政收入超过5.1万亿元,亦比上年增长32.4%左右,远远超过11.4%的GDP增长速度。虽然政府财政收入和职工工资的此长彼消是改革的必然结果。但是,目前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基础上的经济增长是不利于职工收入的增长,必然缺乏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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