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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记者先后来到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门前和绿岛公园看到,拥挤的情形正如市民反映的那样。整个投资服务中心门前广场已被两个轮滑培训机构“割据而占”,学员来回穿梭其中,许多市民只能坐在旁边的凳子上纳凉,在绿岛公园的情形也差不多。打热线电话的王先生说:“这种情形已经有好几年了,虽然感觉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但因为培训对象都是孩子们,我们也不好说什么,可是培训机构占用公共场所而且还借此收费,我们就很有意见了。”
公共场所禁止违法经营记者了解到,在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门前广场授课的培训机构并没有租用广场场地,对于所占用公共场地并未缴纳分文费用。教练告诉记者,他们在其他公共场所也有培训点,都未缴纳租用费用。根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严禁违法占用道路、公共场所从事摆卖、餐饮、机动车清洗和修理等经营活动。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罚款并没收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目前,记者已就此事联系了城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核实解决。(实习生韩春霞记者张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