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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内容:昨日(6日),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获悉,市工商部门近期对市场上各类有奖销售活动进行了重点监管,发现部分活动奖金金额设置违反相关规定,扰乱公平竞争秩序。 |
天津北方网讯 7月7日电:昨日(6日),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获悉,市工商部门近期对市场上各类有奖销售活动进行了重点监管,发现部分活动奖金金额设置违反相关规定,扰乱公平竞争秩序。为此,市工商局决定,近期将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及时发现制止和严厉查处违法有奖销售行为。
随着夏季销售旺季到来,部分商家集中推出一系列有奖销售活动。从工商部门调查情况看,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占有奖销售活动总数35%。其中包括,以高档耐用消费品代替奖金;以高档物品组合代替奖金;以境内外旅游活动代替奖金;以境外观看体育赛事代替奖金;以实物黄金代替奖金;甚至无需购物也可免费抽取高额奖励等方式。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行为最高奖金不得超过5000元,同时“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而现实中商家促销,由于商品进销渠道的多样化及市场价格的波动性和非一致性,常会在客观上给正常价格的认定带来一定的难度和争议;一定程度上让商家规避现金奖励形式,转而采取超上限规定设置高价值物质奖励或者其他高额经济利益,以吸引消费者购买商品。
针对上述问题,市工商局将在暑期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加强对有奖销售活动的规范和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严厉查处违法有奖销售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记者扈嘉怡通讯员王毅鹏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