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内容:日前,天津市工商部门对此类活动进行了重点监管,发现部分有奖销售,特别是一些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其奖金金额的设置违反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有奖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属排挤竞争对手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利益。 |
天津北方网讯 7月7日电:夏季黄金销售季节到来,一些商家开始以各种形式推出各类有奖销售活动。日前,天津市工商部门对此类活动进行了重点监管,发现部分有奖销售,特别是一些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其奖金金额的设置违反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有奖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属排挤竞争对手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利益。
从调查情况看,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占有奖销售活动近35%,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对此类促销活动的关注度在50%以上。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常见于汽车销售、家庭装饰、家装建材、零售百货、美容健身、开业庆典、节假日商品展卖等促销活动。而个别商家超上限规定设置物品或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现象增多,违反了国家规定,破坏了市场竞争规则,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为此,市工商局将在暑期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加强对有奖销售活动的规范和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严厉查处违法有奖销售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广大消费者权益。(记者王绍芳通讯员王毅鹏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