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通讯员杨毅王栋)从交管局了解到,由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天津警备区政治部、武警天津总队政治部等联合发起的市级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和驻津部队“做文明交通模范”活动,昨天开始实施军警和市级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务车交通违法抄告制度,以督促公务和军警人员“用模范交通行为带动身边人”。
据了解,实施公务和军警人员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前,各区县交警支队排查市及本区县政府、委、办、局及军警部门公务用车,统计涉及公务用车和公务人员自有车辆共4.5万辆,并查询这些车辆今年交通违法信息,其中涉及市级政府机关、委、办、局公务车交通违法600次。交管局安监处已起草抄告通知,会签后直接抄告到交通违法车辆所属单位,督促单位对责任人有针对性地实施交通安全教育并做出处理,对酒驾、无证驾驶、超员、超速、涉牌等严重交通违法,建议单位对责任人实施辞退、调离、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