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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搞个最受欢迎小吃排行榜,我以为,非龙虾莫属。
龙虾这东西,在我小时候,是小孩儿们在水沟池塘里钓着玩儿的,大人们压根儿不屑一顾。不曾想,有一天,它居然“红”了。仿佛出身草根的选秀明星,莫名其妙就以让人诧异的速度,得到了众人的一致追捧。然而,它的红,总是有原因的吧。美女娜娜,平日里温柔可人,但只要在她面前摆上一盘刚出炉的、冒热气的龙虾,美眉的眼神立刻色迷迷、火辣辣、简直是含情脉脉。帅哥亮仔的说法是,平日的生活四平八稳、无风无浪,需要一些意外的刺激,而龙虾正好可以满足口腹上的刺激感。
本地有一条著名的“贪吃街”,排档林立,食肆比肩。夏日傍晚,漫步此街,目光所及,到处一片红——油光发亮的、令人垂涎欲滴的、耀花了双眼的红色——龙虾的红色。这就是各家饭店最好的招牌,没有哪家小吃店不把龙虾直接摆在店门口的。无需吆喝,一盘盘刚出炉的小龙虾,红彤彤的色泽,辣蓬蓬的香味,早就引得一干食客闻香而至。
呼朋唤友,三五成群,甚至连筷子都不用,张开十指便直接上阵了。掰开硬壳,蘸上汤汁,迅速送入嘴中。龙虾此物,不辣无味,瞬间便有一蓬烈火从唇部烧至喉头然后一路抵达胃部。赶紧抓起手边的冰啤,仰头便灌,冰火交融之中,还一边呼呼叫辣,吹气叫麻。冰啤酒的劲儿让人微醺,龙虾的辣让人放松,不知不觉间,谈笑的声音高声了点,动作的幅度也渐渐地大了起来,此情此景,颇有些梁山好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豪爽气概。
世界杯一开幕,我和一帮哥们天天晚上都泡在贪吃街的排档上。老板很人性化地把原先挂在高处的电视机放在了柜台上,这样一来就避免了既要低头吃虾又要抬头看电视的尴尬,一边把酒龙虾话赛事,一边尽情为足球健儿叫好。在我们隔壁桌的,常来的是一帮附近工地的打工仔,原本和我们的生活是没有交集的,因为龙虾,因为世界杯,大家伙儿拍肩搭背,碰杯灌酒,从陌路成了熟悉的朋友。美食也好,体育也好,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于是,我明白了龙虾被大众喜爱的原因,正是在于它的草根性。于人来人往之间,于推杯换盏之际,人不分贫富,食不论贵贱,无装腔作势之态,去扭捏小气之形,或满嘴油腻,或两手腥膻,虽烫到呵手摧眉而不放,任辣到吸气流涕而不辍。还生活以随意,不亦快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