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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的调整主要涉及行政区域的划分和行政建制的设定,而区划如何划分、怎么调整,根本上取决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长远需要。时代不同,形势不同,行政区划就要因时因势而变动。从历史上看,伴随着朝代更迭、国家统治需要和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北京城的行政区划一直都处于大幅度变化之中。从民国期间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行政区划一度以数字编号为名称。之后,根据建设发展需要,北京市行政区划经过了多次调整,1958年基本上形成了目前的格局。进入新世纪,北京市在成功举办奥运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之后,提出了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世界城市的战略目标。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必须加快破解目前首都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为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其中,适时调整核心区行政区划,已经是客观要求,大势所趋。
根据城市功能定位,首都功能核心区包括原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中心城区。作为承担首都功能、履行“四个服务”职责的最主要载体,功能核心区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城市管理,保护古都风貌,改善人居环境,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为完善首都城市功能作出贡献。近些年来,在首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进程中,行政区划划分过细、功能核心区有限的空间资源难以得到有效利用的矛盾日益凸显,特别是崇文区和宣武区发展受空间因素制约更为明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滞后于核心区北部。针对南北城发展不平衡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调整核心区行政区划已成为社会各方面的共识,经过多年的酝酿、调研和论证,当前已经具备付诸实施的条件和时机。无论是从现实来说,还是从长远来看,“四区变两区”都是促进首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造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示范区的务实方案和战略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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