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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群工部:
蓟县渔阳宾馆北面钱家胡同的住户张某,在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东房山外边盖了两间小屋。因为周边群众反映,县政府强制拆除了这些违章,但是,此后不久,张某又开始侵街占道,在墙外堆放杂物、栽植树木,违法占道长11余米,宽近3米,给该处居住的居民和过往人员以及车辆通行造成妨碍。周边群众多次向蓟县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反映,但是,一直没有见到效果。 附近居民
□附记:
本报将反映情况转给蓟县综合执法局后,引起该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人员调查处理,并将具体情况反馈本报。
据该局负责人介绍,读者反映的张某是蓟县渔阳镇白马泉村村民,在今年奋战300天城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该局配合当地镇政府拆除了村中的违法建设,部分街道实现了硬化、绿化、美化,村容街貌明显改善。村民张某家所临街道为白马泉村的主街道,是新修建的水泥路,路宽4米,车辆能双向通行,道路两侧是村预留的绿化带,村委会鼓励村民们自己在门前绿化,以改善村容街貌。
该负责人介绍说,村民张某曾经在预留的绿化带内违章搭建临时棚亭,被该局联合渔阳镇政府依法予以拆除,拆除后的空地,经村委会同意,栽植了6棵白玉兰树以美化街道环境,并不存在影响居民和过往人员以及车辆通行的问题。至于张某在树木后堆放的杂物,属于乡村市容环境卫生问题,按照《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应由渔阳镇政府进行管理。今年7月4日上午,该局配合渔阳镇政府依法将张某堆放的杂物予以清除。
该局同时表示,将对张某的门前情况随时关注,一旦出现违章或是新的堆物,将迅速采取清除措施。 本报记者 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