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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吕献峰通讯员刘明军马长印)几名男子称想建植物秸秆燃烧发电厂,向多名群众非法集资,造成数百万元损失。案发后,警方固定证据,及时抓获涉案人员。
今年5月31日,公安塘沽分局经侦支队接王先生报警:2007年1月20日,赵某、高某以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与王先生签订《创业投资参股协议书》,收取王先生4万元参股金。赵某是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业务工作。赵某、高某等人以天津某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集团名义建设植物秸秆燃烧发电厂,说参股人员均能获取高额回报,且能获得高额利息。直到今年,王先生发现赵某、高某等人还未投资建电厂,心存怀疑,便悄悄展开调查,确认赵某、高某等人尚未取得天津某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集团营业执照,也未取得国家批文,感觉上当受骗。陈某报警称赵某、高某等人采取相同手段诈骗她60万元。此后,警方陆续又接到5名群众报警,称他们均被诈骗巨款。警方受理案件,展开侦查工作,及时固定相关证据。6月12日,警方侦破赵某、高某等人涉嫌非法集资案,依法刑事拘留赵某、高某等人。经审讯,赵某、高某等人交代:2006年,他们想建植物秸秆燃烧发电厂,由于缺少资金,便出高利息向他人非法集资。很快,资金链断裂,导致案发。目前,警方正在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