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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学军通讯员颜景生张瑞清)一名正在哺乳婴儿的女犯在监外执行中,因饱受“家人”的打骂,无处容身而要求被收监。在检察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不仅帮助她解决困难,而且促成了她和狱中服刑男友的一桩姻缘。
监外执行女犯汪某某为安徽省阜阳县人,现居住在本市蓟县罗庄子镇某村。今年1月16日,蓟县法院以盗窃罪、破坏电力设施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因汪某某系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蓟县法院裁定其暂予监外执行。汪某某与同案罪犯张某案发前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子,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以儿媳的身份居住在张家。两人共同犯罪后,“公公”欲将家中仅有的一套住房卖掉,为儿子打官司筹集费用。此事被张某的家人、亲属知道后,误以为是汪某某唆使,因此,他们中的多人分别或结伙对汪某某进行殴打辱骂。“公公”也怀疑其有外遇,多次对她进行辱骂,严重侵害了汪某某的尊严。今年4月,汪某某再次遭到殴打后,离开张家到张某姨婶家寄居。但“公公”又几次到张某姨婶家闹事。
6月,汪某某来到蓟县检察院,强烈要求对其实施收监。面对汪某某的处境,检察干警一面与罗庄子镇派出所联系,另一方面对汪某某进行安抚宽慰,坚定其对生活的信心。随后,在检察机关和派出所的共同努力下,曾经打骂过汪某某的张某亲属都受到了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为了给张某以生活的希望,使其在狱中努力改造,在征得汪某某及其家人同意后,检察干警主动与蓟县民政局和港北监狱联系、协调,为张某和汪某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