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浙江嘉兴桐乡市的政府机关在交警部门检查酒驾时会群发短信“提示”。桐乡市交警大队的民警称,这可能是市政府机关的“友情提示”,网友可能存在片面的误解。(7月8日新民网)
“友情提示”这个词并无原罪,如果搁在平时,对交通法规、驾车注意事项、酒驾危害等方面进行广泛宣传,这样的“友情提示”不是多多益善吗?但是,错就错在,“友情提示”的时机,居然选择在交警查酒驾之前。
把事前的“通风报信”,说成是“友情提示”,交警大队的民警真是“太有才”了。不过,这样的“友情提示”为何只限于政府机关呢?对普通老百姓为何就不能同样“友情提示”一下?难道查酒驾还要分“三六九等”吗?
其实,酒驾面前,人人平等。别说对公务员了,就是对老百姓,这样的“友情提示”也是要不得的!因为,不管是老百姓还是公务员,只要酒驾就是不折不扣的“马路杀手”。对“马路杀手”,岂能奢谈什么“友情”呢?对酒驾“友情”,就是对“杀手”的纵容,就是对“生命”的犯罪。查酒驾贵在出其不意、“查”其不备。如果都像嘉兴桐乡市这样“提示”在先,还有什么“秘密”可言,最终还能查到什么呢?酒驾者再傻、再嚣张,总不至于主动“撞枪口”吧?相反,当查酒驾成了公开的“秘密”,短信在手、酒后无忧,谁还把“酒驾”当回事呢? (张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