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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综治办通报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结果,天津市被评为2009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省(区、市),在四个直辖市中排名第一,创造了中央综治考评以来我市最好成绩,实现了市九次党代会以来我市综治工作一年上一个台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将平安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把综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纳入党政领导政绩考核内容,建立综治实绩档案,在提拔考核干部时将综治工作政绩纳入考核内容,书面征求综治部门意见,人事部门办理干部评先、授奖、晋级时书面征求综治部门意见,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认真落实述职、联系点、联席会议等制度并签订责任书,市综治委定期适时召开会议,表彰奖励在综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市、区县两级组织督查组,落实对综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制度,及时纠正整改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对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事)件进行责任查究和行使一票否决的制度,全市没有因工作不力发生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和后果严重、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市综治委按照中央综治委的相关要求,层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送制度,按时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报告及工作总结、开展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研判情况、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各区县认真贯彻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狠抓综治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基层基础建设,保证综治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完成中央综治办交办任务效率高、质量好,在综合考核的31个考核项目中取得了满分的好成绩。同时,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市公安局承担的打黑除恶、侦破重大恶性案件、反偷渡、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工作,市高级人民法院承担的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工作,市妇联承担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市安置办承担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市质监局承担的食品生产安全工作等九个考核项目也取得了满分的好成绩。
市综治办要求各地区要对照中央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点,采取过硬的措施,认真改进工作,坚决做到原因查不清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各部门在改进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负责,主动协调,瞄准走在全国前列这个目标,一条心、一股劲,齐心协力、全力以赴做好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