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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于狮子林桥
天津北方网讯:近段时间,天津市气温持续攀高,在海河等自然水域游泳消暑的人数也不断增加。7月以来,仅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水上治安支队就已接到多起溺水警情,据统计,今年以来已有43人在海河、子牙河等自然水域游泳时溺水死亡或失踪,其中不少是外地来津人员和少年儿童。
河道成了游泳场
昨天6:20,记者在刘庄桥与光华桥之间的海河西岸亲水平台看到,在此处自然水域里游泳的有几十人。几名刚刚上岸的人径直走到河边马路,收拾自己的东西,擦干身上的水,甚至一名男子还当街脱下泳裤换上衣服,大煞海河风景。随后,记者在赤峰桥下的海河里看到20多人在此游泳。
昨天11时许,记者在狮子林桥下看到,二三十人正在海河东岸的水里游泳。七八名游泳者游到了狮子林桥的桥墩处,并在桥下嬉戏,不时有游船从他们身边经过,十分危险。记者发现泳者中不少人操外地口音,其中3个年轻人自称是河北省文安县人,结伴来天津打工,因为天气太热,就从工地跑到海河里来凉快凉快。
今年43人溺水死亡或失踪
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水上治安支队的不完全统计,今年已接到溺水警情近百起,其中有43人溺水死亡或失踪。其中,近半是外地来津的农民工。近年,溺水事故已成为夏季水上治安管理的难点,虽然相关部门开展了多次水上宣传活动,但还是有一些人心存侥幸。
据介绍,在自然水域发生溺水主要是因为对水下情况不明,在岸边逗留、嬉戏时失足落水,以及酗酒者或下水后突发疾病等。另外,津河、卫津河、复兴河等景观河道呈“锅底”状,极易发生溺水死亡事故。
水上治安科民警提醒:游泳者要珍爱生命,加强水上安全意识,不要到自然水域游泳;喜欢游泳的学生和少年儿童要在熟悉水性的成年人的带领下到游泳池去游泳;河边休闲时不要离河太近,严禁垂钓或从河内取水,以防止不慎落水。另外,一旦遇到溺水者,市民应采取紧急措施及时救助,尽快报警争取救援时机。
建议河道禁泳写进地方法规
天津市海河管理处的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早在2004年市政府就发出过一个关于海河环境的管理通告,其中提到禁止游泳。但是,这只是一个政府性文件,不是地方法规,没有罚则。因此,这个文件执行起来欠缺力度,海河游泳这一问题一直也没有得到根本上的遏制和解决。天津市景观河道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在《天津市津河等河道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在津河等景观河道内禁止戏水游玩、游泳、捕捞、洗刷物品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执法查处和罚则等并不是非常明确,因此上述行为仍然存在。
市民建议,河道各管理部门在加大宣传法规政策的同时,还应积极建议把“禁止在河道内游泳”列入正在制定中的河道管理的地方法规中,这样才能有效遏制。(记者郭子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