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作者:王国信
人民论坛杂志在人民论坛网、人民网等做了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问卷调查, 最可能诱发中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因素,排在前两位的分别是:“腐败多发,民怨较重”(占52%),“贫富分化,阶层固化”(占44%)。而跨越陷阱的最大忧虑的“三甲”分别为:“腐败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既得利益集团阻碍改革”、“社会保障和分配难题”。
近年来,中央提出了不少防范腐败的措施,比较集中的是对几个关键环节上的权力的加大了监督。这些当然都是必要的。不过,根据笔者的体验,对防范贪污腐败最有力最快速的监督,要属新闻媒体的监督了。因为,媒体有把贪官们见不得人的事曝光的阵地,也有向上通到党政最高领导那里的“通天”渠道。贪官最怕的无非就是这两条。没有新闻舆论监督,贪腐势力也必然从上到下日益蔓延。正是这样,新闻监督的威力正是其他监督组织监督方法不可替代的。
但是,几年前对中央媒体来了一条过去几十年都没有的限制:凡涉及省上工作特别是省领导层问题的内部报道稿件,必须经过有关省的省领导审查。尽管在规定中规定了各省领导对送省稿件有不同意见可提出,但不得扣压,可是请想想,有谁愿意把反映对方问题的稿件送给当事人去审查呢!这显然是在限制舆论监督,哪里是什么鼓励。而随着党内外监督体制的日益削弱,贪腐势力也从上到下开始抬头,日益蔓延。
对于如何开展新闻监督,共和国早有开过一次精彩的“先例”。1950年4月19日,新中国宣布成立不到200天,中共中央即发出了新闻宣传方面的一个重要文件,这就是《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当代中国新闻史上,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公开发出的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一个关于新闻舆论监督(批评报道)的专门文件。尽管《决定》全文只有1800余字,但内容却十分丰富,涉及到报刊批评与自我批评报道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方式方法和具体要求等方方面面。
自中央《决定》发表后,民众参与热情高涨。据资料统计:《人民日报》在1950年4月当月即收到读者来信1674件,较3月份增加1倍,而5月份则增加到2487件。随之而来的是当代中国新闻史上报刊批评报道第一次高潮的兴起。各级党报在1950年和1953年间刊发了大量的批评性报道和文章,其中仅《人民日报》就刊发了4243篇,三年中日均刊登批评稿超过4篇。通过报刊这种公开的形式对党和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和错误进行监督、批评,增强了人民的民主意识,以及监督、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了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这不仅没有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反而提高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时人称赞说:“这是中国共产党真心真意为人民服务的又一具体表现。”中共“赶考”考出了一个好成绩,也为后来的国内建设打下了基础。
60余年后的今天,尽管社会经济状况和历史条件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它对于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仍然具有启示意义。更值得一提的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人民日报社主办的《新闻战线》杂志重新刊发了这一《决定》,并发表评论员文章号召新闻界《开展一次报纸批评问题的讨论》,以促进“报纸上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地正确地开展起来”。建国到改革开放,三十年又三十年,两次重提,意味深长。如今,我们又站在了另一个三十年的起点上,面临着“中等收入的陷阱”。如何把新闻监督运用到这三十年的发展中,这值得我们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