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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花桥乡前坞村村党支部书记何兴土,这几天很尴尬。一周前,前坞村对外招投标村里的泥塘整治工程,他揣着5000元报名费也去了,却被村主任黄法转拦住了:“县里有规定,村干部不准包本村工程!”
何兴土红着脸解释,因为自己长期在外务工,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有这个新规定。
日前,浦江县纪委下发《关于禁止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承包承建本村地域范围内公共工程的通知》,严禁村干部及直系亲属承包本村工程。通知下发1个月,该县就制止3起村干部参与本村工程招投标,何兴土就是其中一位。
在浦江县岩头镇礼张村,记者看到这则“禁包令”贴在了村务公开栏上。通知中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包括行政村、社区两委及经济合作社干部、财务人员。而禁止承包的工程,包括村集体出资或部分出资,或以村两委名义发包的工程。
浙江日报讯 通知要求,通过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资格审查的企业或法人,事先必须签承诺书,承诺不为工程所在村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代理投标或违规向其转包、分包工程,如若违反一律列入黑名单。另外,浦江县还把村级建设工程列入审查范围。若村干部及直系亲属承包承建本村工程被查出,相关部门一律不得安排财政补助资金。村干部本人在村干部年度考核体系中,也将被扣发绩效薪酬。近年来,村干部及直系亲属参包承建本村公共工程的情况不断增多。据浦江县纪委的一项调查显示,仅2008、2009年,全县15个乡镇(街道)中,就有8个乡镇(街道)存在村两委干部及直系亲属承包本村工程的情况,共涉及建设项目13个,标的额307.6万元。
“村干部承包本村工程,影响了党群关系。”浦江县纪委书记卢照洋告诉记者,村干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严重扰乱重点工程的有序进行,对招投标制度执行形成冲击。
不少村民对“禁包令”举双手赞成。65岁的岩头镇礼张村村民张庭波告诉记者:“这个规定好,村干部自己不包,我们才能放心,他们也能真的管起工程质量来。”
花桥乡长畈村村党支部书记何约林认为,这道禁令让“村官”与老百姓之间消除隔阂,做起工作来也更方便些。而岩头镇广丰村村委王建则认为,村工程招投标建设,关键还是要公开透明。
这扇门关得好在农村工程承包建设中,村干部“左手签字甲方,右手签字乙方”的情况时有发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村干部虽不是什么官,但在老百姓眼中却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干部能力素质的高低,作用发挥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还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浦江县纪委的“禁包令”,虽然让一部分村官感觉利益受损,但换来的却是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