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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接到法院立案庭的出庭通知书,与当事人准时到达指定法庭后,却发现法庭大门紧闭。既未见到办案法官,也没有得到法院明确的答复。律师和当事人一行,就这样被晾在法庭外面。7月9日,如此怪事就发生在云南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其他案件的律师和当事人,也遭遇同样的尴尬。法院办公室负责人解释说,大多法官集体出去考察工作,由于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够,所以才出现这种状况。(7月11日《辽沈晚报》)
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法官却集体“玩失踪”,如此忽悠当事人,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对此,不仅律师与当事人颇感费解,网友们更是义愤填膺,纷纷质疑法官置当事人利益与法规制度于不顾,上班时间集体外出旅游。其实,早在2005年,中纪委曾发布《关于制止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公款旅游的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借机公款旅游,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当地条件就地组织开展学习参观活动。现在的问题是,党纪国法对公款旅游有明确的规定,公众舆论对此也是充满期待。但是法院为何集体关门谢客,外出“考察”呢?法院把纪委规定与公仆形象当作耳边风,难道不怕民众戳脊梁骨?从契约的观点讲,法院随意取消已经公开发布“出庭通知书”的开庭活动。实际上是一种单方违约行为。
老实说,在当前的现实语境下,借考察、招商、革命传统教育的名义进行公款旅游已是公开的秘密,并不算什么新闻。何况人家是经过“批准”的“考察”。但不管怎样说,谁也没有理由和权力让法庭闭门谢客啊。法官集体外出“考察”,造成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够,并不提前告知律师和当事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吃闭门羹。如此有悖常理、让人听起来非常别扭的事,法院工作人员解释起来竟如此不以为然。因为法官要集体外出考察,就剥夺民众办事的权利,让律师与当事人吃闭门羹。实在有些霸道。俗话说,“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法定工作日法院说关门就关门,想不上班就不上班,那制度岂不成了一纸空文?那当事人利益岂不成了草芥?法院是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是法官的一亩三分自留地,想开庭就开庭,想闭门就闭门。法庭实在要安排法官集体考察,也可以分期分批进行,搞一块遮羞布掩人耳目呀。
那么,法官为何把劳动纪律、司法公信形象当作耳边风?在我看来,不仅法院无理不开庭,有的基层公务机构作风涣散的毛病并不是一天形成的,有的单位对此类现象问责制度形同虚设,根本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有的单位缺乏激励机制、公务人员退出机制不完善,干好干坏一个样;部分公务人员铁饭碗、保险箱的心理在作怪,根本没有事业危机感。
因此,法官上班时间唱“空城计”,实际上折射出部分公仆法律制度意识淡薄。司法机关公信力缺失。在失信的法院面前,民众无可奈何,但法律、制度决不能无可奈何。
实际上,《法官法》与《公务员法》对法官的职务行为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照法律和制度,只要认真执行,克服这种怪现象并非难事。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精简机构,疏通法官退出制度出口,改变人浮于事的工作局面;如何让正确的服务理念深入人心;如何让法律、制度硬起来。如果人浮于事局面改变,问责动了真格,以后谁还敢让民众吃闭门羹?问题是,包括法院在内的好多公务机构不愿这样做。因为官场官官相护、娱乐成风,因为民众除了发牢骚以外,对公仆们根本没有监督权、评价权。你这边义愤填膺,我那边无动于衷。
面对法官的失信惰政作风,我们指望民众投诉,媒体曝光,就让公仆们养成权力谦卑、遵规守纪的习惯,并不现实。我认为,包括法官在内的公务人员绩效评估加大服务对象评议权重,改变单纯向上负责的绩效评估模式,引入多维绩效评价机制,很重要。作者:胡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