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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2010年7月13日)
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7月21日(星期三)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事厅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旁听会议议题安排
7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时 全体会议
1、审议《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2、审议《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3、审议《天津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草案)》;
4、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规的决定(草案)》;
5、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草案)》。
7月21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全体会议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09年市级决算草案和今年以来我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0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201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作相应的决议;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时 全体会议
1、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3件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由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审议的1件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5、审议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所提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6、审议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所提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7、审议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所提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8、听取关于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
二、公民申请旁听会议的方式
根据《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每个会议单元(半天)安排15名公民旁听。公民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打电话申请报名,报名电话:83606427、83606429(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6时)。
被确认旁听会议的公民,请于7月21日上午8时30分前、下午2时前或7月22日上午8时30分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市的,同时携带暂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