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针对近期一些药品经营企业滥用、误用红十字标志现象,即日起至本月底,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红十字会联合开展清理整顿,规范红十字标志的使用。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相关办法规定:红十字标志不得用于商标或者商业性广告,非红十字会或者非武装力量的医疗机构,药店、商品包装、公司标志等。但本市滥用、误用红十字标志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药店等将红十字标志挂在显眼位置招揽生意。